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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3件、171人,分别比上年上升14%、7.6%,其中大要案85件、105人,分别上升14.9%、10.2%。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6件、132人,分别比上年上升76.7%和76%。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127人,上升62.8%。全市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前列。突出查办一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要案16件、16人,比上年上升60%。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原处长陈新国(正处级)受贿案;市财政局城建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周大明(正处级)受贿案等。突出查办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含审判人员9人、监管人员2人、公安和检察人员各1人),比上年均上升85.7%。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中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刘林海在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案件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的钱物,合计53800元案;云溪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志林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诉浙江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利用其主管及主办该案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原告方、长岭分公司代理人送给的现金及股金等贿赂,合计70万元案等。突出查办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9件、54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光玉(副处级)受贿案;巴陵石化公司洞氮医院原院长冯振中(副处级)等6人受贿窝案等。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靠党委领导,继续推进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剖析、总结犯罪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和预防检察建议;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选择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82件;选择金融、建设、电力、交通等领域行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系统预防 11个;选择新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9个,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