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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侦查、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市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91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2人。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57人,提起公诉1458人。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8件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优先查办;对5件、47人在岳阳楼区、华容县、临湘市、湘阴县等地危害严重、影响很坏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易超等13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岳阳市区八字门等地,通过强揽工程、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方法获取非法利益,大肆进行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集中精干办案力量,提前介入,优先办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涉嫌犯罪人员。年内对148名涉嫌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无逮捕必要的人员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1名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处罚的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参与“平安岳阳”创建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通过积极参与“三官四员”平安社区建设法治行活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通过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重大疑难信访6案、6人;通过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依法改变检察机关原作出的决定3件,执行刑事赔偿案件5件,支付当事人赔偿金和返还应予退出的款物共80余万元,使一批久诉不息的涉检信访得到妥善处理。市检察院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和加强刑事赔偿工作的作法和效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检察系统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