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调处土地纠纷上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全市县以上农经局接待土地纠纷上访166起(次),其中市级接访19起(次)。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3起。农村土地纠纷上访呈现以下四种情形:一是纠纷上访数量急剧增加;二是纠纷上访凸现复杂多样;三是纠纷上访农民首选越级;四是纠纷上访调处难度增大。
    针对以上土地纠纷上访情形,全市农经局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准则,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依法确权。按照 “五到户”、“四相符”要求,做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依法确权,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土地流转和收回承包地的作法,全面建立稳定和谐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二是强化调处责任。各级农经部门和乡村组织切实承担起及时调解、妥善处置的责任。全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化解纠纷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止发生土地纠纷上访的群体性和恶性事件。三是健全调处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和上访的调处机制,确定专人专职专责调处纠纷上访,加大调处力度,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依法依规及时妥善调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