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水资源保护纳入法制轨道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保护南湖生态环境的决议》,市政府2次召开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和部署,批转关于加强南湖水污染防治意见,成立南湖生态环境领导小组,由南湖风景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南湖风景区加大项目环保审批监管力度,强化水上保洁管理,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养殖,积极营造生态南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