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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招投标“十步”工作法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8月,市交通局在招标工作过程中总结出一套操作性强、透明度高、技术标准严的新招标标管理办法——“十步”工作法,实施“阳光操作”,得到省交通厅充分肯定。“十步”工作法的第一步,工程项目立项后,交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管理权限下达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业主组织现场勘查、设计,制定招标工作方案细则,编制工程的合理定价,制作招投标文件。第二步,编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告,在新闻媒体、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并在公告中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投标人的资质、业主要求和评标办法。第三步,接受投标报名,交通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严把报名关。第四步,组织监理、设计院和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召开招标项目标前会议,会中派发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解答技术难题,并组织投标单位察看现场,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标前会明确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文件下发各投标单位。第五步,项目建设业主举行工程开标会,会前24小时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到省交通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严格按评标办法和标准封闭评标。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当场形成评标报告,在15日内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步,公示评标结果10天。第七步,签发中标通知书。第八步,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第九步,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第十步,组织由市交通局、业主、设计、监理、质检、接收等单位参加的验收、造价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