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设置检察机关。1978年10 月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岳阳分院恢复,1981年12月,岳阳市和岳阳县检察院合并为岳阳市检察院。1983年7月,岳阳市检察院升格。1986年3月 27日,撤销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岳阳分院,组成新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三十年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检 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紧密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和指导 检察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诉讼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各项检察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
三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近几年来,认真贯彻实施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 的观念,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做到工作思路服从大局,工作措施致力大局,工作效果促进大局,依法运用检察职能,自觉服务于岳阳改革开 放和经济建设。牢固树立为构建和谐岳阳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的观念,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清廉高效的廉政环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正确把握严格执 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努力做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把执法办案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使法律监督的 成效更多地体现改善民生、维护民生和保障民生。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彰显党和人民反腐败的决心和力量。三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 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522件、49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927件、430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95件、680人。突出查办了一批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依法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54人。突出查办了一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共 依法立案查办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33人。突出查办了一批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共依法立案查办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190件。还十分注 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公共权力大、社会影响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中,积极推行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制度预防,推动 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切实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 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747人,提起公诉60724人。通过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职能,既依法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 分子,又依法对不涉嫌犯罪、不构成犯罪和适用于刑事和解的人员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执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和谐。
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 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因司法不公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影响社会稳定的错误裁判案件,深入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强化刑罚执行监 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三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50件;依法作出追加逮捕决定的1724人;依法作出 追加起诉决定的1086人。通过对认为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法院依法改判41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违法 保外就医等违法问题3187起;依法立案侦查监管场所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9件。1994年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对认为民事行政判决确有 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法院已改判316件。
三、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工作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执法办案、组织协调的能力和水平,在班子成员中形成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勤政廉 政的风尚。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大正规化、系统化教育培训力度,积 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质量考评,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十年来,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培训活动千余次。认真把好“进人关”,严格执行凡进 必考和公开招录制度。通过公开遴选和公开招录检察人员200余人。坚持“从严治检”,严防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关键执法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健全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和完善上级检察院领导定点指导制度,加 强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充分发挥先进检察院的示范辐射作用,想方设法为基层解决干部、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的问题,尽力为基层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以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为方向,落实和创新检察改革措施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遵循检察工作发展规律,注重在创新中求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 制。坚决执行高检院的改革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对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扣押冻结款物等改革措施;完善和深 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改革措施;加强协调,落实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检察官分类管理、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等改革措施; 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完善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和 工作流程,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建立执法档案工作,把 执法水平高低和效果好坏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围绕检察业务、队伍与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按照管理科学 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完善科学管理机制,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以规范化立院、兴院、强院;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提高行政管理 效能;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改进考核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加强检察装备建设,努力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的需 要。
五、以荣誉为动力,谋划检察工作发展新蓝图
三十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和省、市、县(市、区)三级党委、政府授予各种集体荣誉奖项100余次,其中2000~2003年市检察院连 续4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三强”领导班子和先进市(州)院;华容县检察院 199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后,2003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华容县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 室。2005年市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同年,市检察院反贪局和平江县检察院渎侦局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十佳反贪 局”、“十佳渎侦局”;2005年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2006年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民 本岳阳先进单位;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检察人员有近 600人次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三湘十佳检察官”、“十佳反贪局长”、“十佳公诉人”、省、市“优秀青年卫士”和“五好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以往成绩的基础上,2007年12月,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按照“好为基准,快字优先,平衡发展,注重实效”的标准,切实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要达到“好”的标准,关键是要做到“五好五优”,即:队伍素质要好于优于往年,业务工作要好于优于往年,内部管理要好于优于往年,检察形象要好于优于往 年,争先创优要好于优于往年;要达到“快”的标准,关键是要做到提高领悟力,增强执行力,激发创新力,只争朝夕求进步,快马加鞭抓落实,力争上游谋发展。 全体检察人员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把心思花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在本职工作上,把本领用到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大 力倡导和弘扬五种精神,即: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忠诚履职、善谋实干的务实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拼搏精神;勤勉敬业、淡泊名利的奉献精 神;永不满足、勇攀高峰的进取精神。
“十一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认真践行“两个忠诚”,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的监 督、支持下,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实现民本岳阳和谐崛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