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2007年1月1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要求: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忠于宪法,遵守宪法,自觉 维护宪法权威。二、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在做好全体市民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 育。三、努力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从实际出发,抓好重点领域、关键 环节的依法治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四、强化大众传媒和新闻宣 传部门的社会责任。各大众传媒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新 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援助的重要渠道。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 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