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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1 12:00
2007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对工作机构进行整合设置,市编委批准成立岳阳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市政府批准成立岳阳市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等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汨罗市、岳阳县、屈原区等县(市)相继出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市有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最低收入人群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市民公积金缴贷的地方性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年内,全市竣工经济适用房6.08万平方米,建成廉租房674套2.78万平方米(含新增补贴发放251户),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岳阳市已形成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和廉租住房为补充、实物与货币相结合、工程与制度建设相配套的供应保障体系,受到《中国建设报》、《湖南日报》、《湖南房地产》等媒体的重点报导。年内,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获评全省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