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决议决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关于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的决定】2008年3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了督促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决定对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关 于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并将回购支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定】2008年5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0亿元企业债券以政府财政支付方式回购岳阳市南湖截污管网工程、长江路建设工程、沿湖大道配套工程、建湘路建设工程、巴陵东路续建工程和武广客运新岳阳 站配套工程六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回购款支付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要求市政府严格规范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