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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6 12:00
【规 范行政决策行为】2010年, 岳阳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 大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4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岳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对行政决策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与民主性。二是落实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听证制度。市本级已设立综合评标、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政 府采购等多个专家库。市政府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出台《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9名法学专家、教授和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市政府依 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在决策方案草案出台后,采取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和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行政 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年内,市政府召开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会9次、听证会5次,市直部门举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专家论证会32次、听证会39次。市政府法制 办对听证会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汇编,发布典型案例3个。
 
【规 范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岳阳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行政执法 责任状。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发证”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聘用临时人员执法、无证执法、执法违法等现象得到遏制。健全行政执 法评议考核、督查督办、案卷评查、执法公示、过错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开展执法考评和案卷评查等活动,严格兑现奖罚措施,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基层 的落实。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由上一轮的419项减少到287项,减幅达 32%。加强年检项目的清理,市本级年检项目由原来的92项减少到45项。行政审批和年检项目清理结果均由市政府行文向社会公布。建立《岳阳市新增行政许 可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目录管理。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法制办先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已取消的行政 审批事项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受理投诉、检举;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组织各单位对其实施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建立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推进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本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将此项工作向各县市区全面铺开,并在平江县进行试点。平江县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
 
【规 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0年,岳阳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一是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进入 集体决定程序前,由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予通过,或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予以纠正,确保文件内容合法、适当。全年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61件, 因审查严格,做到无一问题文件。市政府还将会议纪要等非规范性文件也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会议纪要130件、其他非规范性文件286件。二是“三统 一”制度。年内,全市有38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其中市本级123件、县市区259件,凡规范性文件全部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 是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61件,审查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73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四是审查申请 制度。接受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13件,其中市本级3件。经审查发现问题文件5件,全部予以纠正或废止。四是定期清理制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新一 轮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市、县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1891件,继续有效1206件,重新公布282件,宣布失效264件,废 止97件,修改42件。其中市本级清理规范性文件402件,继续有效249件,重新公布107件,宣布失效34件,废止9件,修改3件。
 
【贯 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010年4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市直单位 法规科长会议进行发动。随后市法制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培训工作的通知》,统一编写讲授提纲,该办工作人员分成3组,分赴各单位 授课。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于6月底前按时完成,做到“教材人手一册、培训不漏一人”。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市政府办下发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向市法制办报送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经审查后由市政府统一汇编,并行文向社会进行公布。各行政执 法部门对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启动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其他各类行政行为的裁 量权基准制定工作。
 
【行 政复议工作】201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畅通复议渠道,创新办案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办案 方式不断创新,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市、县两级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其中市本级33件,一批行政争议在行政机关内部得到直接化解,促进依法行政。
 
【政 府法律服务】2010年,市法制办积极参与政府行政事务和法律事务,较好地履行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 2件。参与市委、市政府涉法事务协调会议196次,办理领导批示件3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审查招商引资、资产转让、政府采购等行政合同41份;办 理国家和省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5件,配合、接待上级到岳阳立法调研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