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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2011年,岳阳市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检察机关有18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个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示范院,汨罗市检察院被省委确定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一家创先争优示范单位,执法质量在全省执法状况考评中排名第三。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服务的基本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服务国企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市检察院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试行《关于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转让等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实施办法》,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4件次。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起诉金融诈骗、偷税骗税、走私等危害经济安全的犯罪20人,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犯罪56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伪劣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27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办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4件27人,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手段,为岳阳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职能作用,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00人,提起公诉2544人。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63人,起诉377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17人,起诉748人;批捕毒品犯罪284人,起诉274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办理黑恶势力性质犯罪7件57人。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依法不批捕466人、不起诉148人。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探索建立“捕前、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全年按照刑事和解规定办理130件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办理群众信访102件。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给予赔偿1件。坚持一切有利于当事人、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3年妥善化解信访积案26件,被《检察日报》刊载推介。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7件123人,提起公诉77件8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8件90人,渎职侵权案件29件33人。立案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74件,占立案总数的69.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人。开展专项行动,在查办农机购置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中,立案8件9人,其中县市区农机局正副局长4人、乡镇农机推广站站长3人、农机经销商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有力维护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这一做法在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92场次,受教育人数9532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查办案件,完成预防调查报告33件,发出检察建议65份,开展专项预防11次,堵塞监督缺位的制度漏洞。开展预防咨询308次,完成职务犯罪信息录入,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预防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岳阳县法院对生猪补贴预防项目,君山区法院对钱粮湖层山安全区移民迁建工程预防项目、岳阳楼区法院对长江修防处个案预防项目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湖南巡展。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24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19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3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6件,发回重审3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发出量刑建议293件,法院采纳208件。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案件备案、移送、审查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积极办理申诉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7件,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8件。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办理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8件。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立案13件,发出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决定书13份,为国家追回各类款项5000余万元。稳妥开展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开展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3件申诉案件,妥善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息访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统一设置驻岳阳监狱、市看守所和省、市劳教所4个派驻检察室,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实施保外就医和看守所留所服刑专项检查行动,纠正保外就医不当10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074件,纠正不当31件。针对监管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违法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2件。建立完善监外执行罪犯电子台账,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办理的3件罪犯又犯罪案件,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预防教育,效果良好。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干警忠诚履职意识;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与群众交朋友,树检察新形象”、“圆梦希望工程爱心助学”活动,培育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推行警示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为新进人员开设“从检第一课”,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培育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制定《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科学管理与考核办法》,细化考核项目,鼓励创先争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参加新进人员、领导素能、岗位专业等各级各类培训92期,培训检察人员1933人次。与湖南理工学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实习基地,培养专业型、研究型检察业务人才。加强业务练兵,推行全员岗位考试考核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有12人分别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反贪业务标兵”、“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承办的湖南省第四届十佳公诉人竞赛暨公诉人团体论辩赛取得圆满成功,岳阳市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

【承办湖南省第四届公诉论辩赛】2011年8月22~27日,第四届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暨公诉团体论辩赛在岳阳举行。竞赛产生10名“全省十佳公诉人”和10名“全省优秀公诉人”,有7支代表队获得公诉团体论辩比赛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岳阳市政协主席白尊贤,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赖社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必达等领导出席颁奖仪式。此次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暨公诉团体论辩赛包括资格审查、公诉实务电脑笔试、综合知识笔试、十佳赛业务答辩、十佳论辩赛、团体论辩赛预赛、团体论辩赛决赛等7项内容,有2场笔试、10场个人论辩赛、18场团体论辩赛,是对参赛选手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方面素养的全面检验。全省十佳公诉人候选人从进入十佳论辩赛的20位参赛选手中角逐产生。

【成立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1年10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实习基地揭牌仪式在湖南理工学院隆重举行。根据检校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市检察院将依托基地有计划地重点加强对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人员专业化、正规化培训。通过重大课题攻关、参加高层次专业对口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专业型、研究型检察业务人才。选择富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检察院的重点课题,申报成功后检校联合攻关,成果共享。组织双方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对检察实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专家学者参加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和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双方互聘专家教授挂职交流。在挂牌仪式上,市检察院聘任湖南理工学院副校长钟华等3名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湖南理工学院聘任副检察长黄志强、沈月光为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