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 2012年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运分离改革的第一年,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机构运转高效,工作衔接紧密,风险控制到位,管理有条不紊,社会反映良好。市住房公积金事业迈入健康、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及时修订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全面超额完成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湘阴县、岳阳县、汨罗市3个管理部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临湘市、君山区2个管理部荣获市级巾帼文明岗。至年底,归集资金14.57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19.82%,总额达80.15亿元;足额结付职工利息1.15亿元,新增开户人数2.67万人;办理提取5.25亿元,较2011年增长29%;发放个人购房贷款9.76亿元,较增长26%,贷款总额达38亿元;个贷逾期率下降至0.023%,低于省定标准,其中,所有管理部新发贷款逾期率都为零。
【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要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中心,纳入镜像管理,实现统一监管。推进资金集中结算平台建设,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银企互联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管理,会计一级核算,新系统上线运行。数字档案管理和贷款自营建设进展顺利。
【强化住房公积金执法】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法体系,报请市政府办同意,经市编办批准,率先在全省第一个成立独立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执法稽查大队,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逾期贷款催收等行政执法事务。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出台《<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
【开展支持保障房试点】 2012年,住建部拟定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岳阳市在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和省监管办的关心支持下,顺利获批试点资格,首个试点项目项目贷款投放额为4.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