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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市委书记卿渐伟在市检察院调研   (范向辉  摄)

【概况】 2013年,岳阳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应对挑战、加强改进中规范、平稳、有序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先进集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先进单位。在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全省第四。

【服务发展大局】 2013年,岳阳市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经济环境二十条意见》。查处利用手中权力索拿卡要、影响经济环境和政府形象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4件25人。打击骗税骗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275人、起诉423人。加大对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干扰项目建设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61人、起诉73人。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695人,提起公诉3676人。其中,起诉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89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60人。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24人,起诉40人。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依法扩大非罪化处理,不批捕871人,不起诉316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13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68人,不起诉10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法涉事项34件,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办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案件26件,督促、协助国土等部门及时收回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1.3亿元。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5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GPS定位、QQ群等信息动态监控制度。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岳阳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30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3件7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6件53人),件数和人数比2012年分别上升35.2%、32.6%。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5件,大案和重特大案件90件,占立案总数的75.6%。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26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14人。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利益的腐败案件开展专项行动,在渔民上岸安置补助、国家沼气补贴等惠农惠民领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4人,立案查办发生在国家助学金补助、节能减排、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背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17人。加强预防教育宣传,对岳阳监狱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造,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8场次。加强专项预防,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成预防调查报告24篇,向社会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481次。开展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发现职务犯罪风险原点6个,提出8条整改措施均被采纳。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性分析,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22件,促进整章建制。

【刑事检察工作】 2013年,岳阳市检察机关全面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探索新增职能,成立公诉二科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临湘市检察院作为全省两家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单位的基层检察院之一,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试行)》等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书面建议82件,采纳81件;受理审查强制医疗7人,法院决定强制医疗7人;出席庭前会议79件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12件;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开展社会调查3人。严格控制案件质量,职务犯罪不起诉率为10.94%,比2012年下降41.06%,经济犯罪相对不起诉率为5.74%,比2012年下降1.52%;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撤案、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制定《非法证据排除若干规定》,排除非法证据4件,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捕97人、不起诉10人;开展无罪案件分析排查,对五年来15件法院判无罪案件进行剖析反省,全年无一起无罪判决案件。

【诉讼监督工作】 2013年,岳阳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业务数据,除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数据有所下降外,呈总体上升趋势。侦查监督工作方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撤案27件,纠正漏捕232人、漏诉160人,纠正侦查行为违法181件。审判监督工作方面,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审结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5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审结9件,改变7件(含积案);对司法工作人员开展违法行为调查10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突出开展“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专项检查,监督纠正违法行为35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案件进行同步审查,监督纠正提请(呈报)不当263件,立案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开展3个月的“强化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协助市人大内司委到各基层院开展执法检查,争取市人大重视,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定》。

(本栏撰稿 万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