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纪检监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1-20 12:00

【概况】 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围绕沟渠疏浚、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督促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监督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政策法规,对4起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对平江县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进人等问题,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四风”问题,坚持真抓真管、严查严处,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在全市深入开展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51项专项整治。制定并认真落实《岳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岳阳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公务出国(境)备案管理,利用北斗定位监控系统严格公务用车监管,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7.9%。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接成线,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受理举报,严格执纪监督,通过规范小细节,促进作风大转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57起,处理3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3人。市纪委分2次对42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起到有效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推行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县市区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集体排查、集中管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查办案件工作期限规定等制度。组织案件质量评析活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严明监督执纪纪律,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决确保审查安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730件次,同比增长32%。立案680件,结案7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5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同比分别增长13.5%、8%,13.3%、16.6%。其中,市本级立案57件,结案50件,查处县处级干部18人,重点查办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丁道剑,湘阴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赤波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18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5件
61人。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按照省委“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安排和市委部署,认真开展“清正在心”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编印和宣讲《十八大以来关于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禁令汇编》,举办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举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广泛开展“以案示纪”教育活动,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改版升级“巴陵风纪网”,注重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从教育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市纪委对13个单位和59名领导干部开展函询,市纪委负责人对2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82名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责力度,对审计机关“同级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全市收缴红包礼金884.47万元,其中通过“5910”廉政账户缴存红包礼金655.34万元。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强对未纳入市本级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备案工作,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延伸检查,查处典型案件。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468份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强化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职能。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完成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7个(包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3.75%。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94个精简至14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干部业务能力锻炼,举办办案业务培训班,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推进办公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和细化内部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坚持正人先正己,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丑,处理干部不护短、不手软,查处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保持干部队伍纯洁。

【中国共产党岳阳市纪委第六届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 2014年2月20日,中共岳阳市第六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荣华主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康代四作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卿渐伟讲话,李志坚、李湘岳、赖社光、陈奇达、韩建国、徐新启、樊进军、陈吉辉、陈四海、伍国用等市级领导出席。会议表彰了2013年度岳阳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各县市区负责人递交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

  会议提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落实改革措施,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焕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科学有效、坚决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卿渐伟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不能放松。要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深刻认识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冷静分析反腐倡廉的严峻挑战,积极适应反腐倡廉的新要求。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要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障措施,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巡视工作】 2014年,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配合省委巡视组完成对云溪区、岳阳楼区的巡视整改“回访”和对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岳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系统的专项巡视。对省委巡视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按照程序及时转有关单位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全年处理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交办件8起。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6次到华容县、汨罗市、云溪区、岳阳楼区,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和“回访”。发现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各类问题20个,均督促整改到位。会同云溪区、岳阳楼区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建立健全完善10项规章制度,为预防问题复发起到关键作用。10月,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到长沙市、怀化市,河北省邢台市、衡水市和石家庄市考察学习,并以书面材料形式将考察情况向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专题汇报。12月,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外地巡视工作经验和岳阳的具体工作实际,就2015年工作设想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就理顺巡视联络机构、探索开展市级巡查工作、完善县市区巡视联络工作体系等事项向市委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强力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

  2014年,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截至年底,对市直单位报送的514份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和备案审查,提出评估和备案意见587条,被采纳569条,其中废止生效文件1份,不同意发文7份,暂停发文2份,有效减少“问题制度”“问题文件”“问题公告”的出台,对建设廉洁政府起到积极作用。“三湘风纪网”“湖南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等多家网站,湖南预防腐败工作专刊为此进行重点推介。

 

【打造“三大”体系,强化办案监管】 2014年,岳阳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适应办案形势需要,努力打造制度、评价、监管“三大”体系,强化办案监管,提高查办案件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打造办案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办案行为。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明确流程,明确责任,明确纪律,实现办案工作规范化。一是细化办案程序要求。配套出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重要案件线索五种情形处置办法》,开展案件线索大起底和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定《委局机关自办案件内部移交办法》《委局机关办理国家公职人员停职、免职工作规则》《关于加强交基层办理案件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交办件、函询件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岳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停职、免职暂行办法》,细化查办案件程序和要求。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制定《岳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证据收集、审查、使用的暂行规定》《岳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岳阳市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暂行规定》《中共岳阳市纪委、岳阳市监察局自办案件涉案款物处理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履职行为,强化自律意识,有效避免执纪违纪问题发生。三是严格办案时限要求。配套出台《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查办案件工作期限若干规定》,明确上级交办和督办件、“四风”问题案件、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案件初核、立案审批、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案件审理、领导审批六个环节的时限要求,着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做到快查快出、快审快结。对办案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的,取消承办室、调查组长和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统一办案文书标准。出台《关于规范〈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公文使用与管理的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组卷要求及案卷分类目录》统一文书格式,减少办案文书的随意性,并规范调查笔录的制作和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四是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制定办案场所现场巡查制度,规定现场管理干部、案管专干每天联合巡查不少于4次,出台《市纪委监察局办案陪护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建立陪护人员档案及上岗表现鉴定制度。五是严明办案工作纪律。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办案安全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规范“两规”呈批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共岳阳市纪委岳阳市监察局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对办案工作各个程序的工作责任予以明确,提出具体纪律要求。

  二、打造办案监控体系,全面加强办案监督。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全程监控。投资5000万元新建标准化办案场所,在办案基地建设过程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提高办案基地的安全保障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打造安全性能好、功能完善的办案基地。在完善办案点功能方面,既考虑“两规”办案这一主要用途,又兼顾日常办公的需求,除设计专门的“两规”室、大要案指挥室、监控中心外,还设计日常谈话室、办案人员办公场所。办案基地门禁系统采用指纹加密码双保险方式,安全性高、保密性好,彻底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两规”房间,有效防止“两规”对象脱逃。通过监控系统对“两规”对象进行不间断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两规”陪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醒陪护人员予以排除和改进,增强办案工作安全系数。通过监控系统对谈话过程和“两规”陪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工作和陪护工作中的不文明现象,提高办案工作的文明指数。此外,对“两规”谈话的录像资料还可以有效固定证据,防止翻供,避免审查对象诬陷办案人员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流程管理。组织研发综合办公平台系统,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投入使用。加强对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案件审理等各个阶段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所有证据材料、文书资料一旦录入系统,不可删除、更改,真实反映查办案件过程。三是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直接在纪检监察工作办公系统中填写案件线索登记表、初核和立案调查的各种文书资料,请示事项的呈报、领导的批示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获取的原始纸质证据材料全部通过扫描录入系统,案件调查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分类整理所有办案文书资料和证据材料,并生成电子卷宗,通过网络移送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打造办案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推动办案工作规范化。一是建立办案工作评价制度。出台《市纪委监察局委局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终身负责制,所查办的案件一经发现过错,主办人将被追究责任。有效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其充分展示聪明才智提供平台。三是实行精品优质案件评选制度。制定优质案件标准,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精品优质案件评选活动。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主管领导把关、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查、报市纪委常委会批准等程序选出优质案件并进行表彰。四是完善记功奖励制度。对查办案件质量高、周期短、成本低、综合效果好的办案人员进行记功奖励,记功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评审、一案一奖励。

(本栏撰稿 涂 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