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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1-20 12:00

【概况】 2014年,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级法院)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各项工作均有新进展。市中级法院和君山区法院民调分别居全省中院、基层法院第一,全市有8个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前40名;司法绩效和司法状况考评均排全省第二。共受理案件40572件,办结34487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6117件,办结5276件。

 

【刑事审判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562件,审结3230件,判处罪犯4148人。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391件,审结335件,判处罪犯595人。一是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判处杀人、抢劫、强奸等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罪犯1702人;判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犯108人;审理震惊全国的“10·30”绑架杀害3名小学生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兴艳死刑;涉黑犯罪团伙首犯阮应良被执行死刑;审理吴钊葵团伙贩毒案、陈文烈武装运毒案、李成龙人体藏毒案等一批重、特大涉毒案件,对运输毒品犯彭代武执行死刑;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有11案在岳阳市一、二审审结。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及渎职罪犯61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市建设局原副局长刘继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104人。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严重的29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914人依法适用缓刑。对56人免予刑事处罚。四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36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不构成犯罪的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民商事审判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2720件,审结17994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2148件,审结1472件。一是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5069件。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案884件。对农民工追薪案快立、快审、快执,共追薪1.18亿元。审结交通事故案3209件。审结医疗纠纷案106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371件。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案87件。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145件。二是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6324件。长炼兴长公司诉浙江兰亭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立案后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多次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40天追回货款4520万元。加强金融审判,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和小额借款等案件3380件,涉案标的12.12亿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62件。三是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33案,清理企业债务13.67亿元。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32件,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通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授权,岳阳楼区法院成为全省第5个兼具一审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行政审判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200件,审结1126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177件,审结168件,受案数、结案数、协调结案数均居全省前列。努力畅通“民告官”诉讼渠道,通过异地审理排除各种干扰,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起诉难、审理难、胜诉难的情况。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75案,占一审判决结案数的47.77%。因当事人和解而撤诉750件,依法妥善审理杭瑞高速工程建设中58户房屋拆迁案及3个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案。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2339案裁定予以执行。推进湘阴武警军用机场、临湖公路赶山片区工程等大型国防、公益建设。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决定予以赔偿的3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依法支持全市禁拆治违工作,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推进法治岳阳建设。

 

【执行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8694件,执结7796件,执结标的16.12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230件,执结146件,执结标的5.83亿元。一是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结涉金融案件299件,兑现2.05亿元;执结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等10类案件为重点的涉民生案件1439件,兑现1.04亿元。湖南经视就此对岳阳县和湘阴县法院的做法予以报道,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涉金融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岳阳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先进集体。二是穷尽强制措施,依法制裁“老赖”。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5人,拘留421人次,罚款77人次85万元,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103人,在媒体和最高法院执行信息平台公布失信黑名单733人。三是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查询银行开户信息3920次,查询银行账户余额60211次,查询车辆信息3705次。对暂时无法执行到位、而申请人因情况特殊急需救济的小额案件,尝试先行垫付,缓解燃眉之急。四是强化执行监督,扩大执行效果。督促执行23件,指定执行7件,办结执行异议、复议案件60件。被执行人何强食品公司系列案,公司法人代表逃匿,资不抵债,中院组织相关单位先行垫付91名民工工资,依法拍卖公司全部资产,兑现债权2410万元,并引进一家食品企业,促进企业再生产,对公司员工进行妥善安置。

 

【能动司法】 2014年,市中级法院一是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研和司法应对。市中级法院领导带队先后走访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认真研究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如总结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建议规范工伤保险申报,促使企业用工制度更加科学。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导诉分流、诉讼风险告知和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将上诉案件移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开辟涉侨案件和老弱病残人员立案“绿色通道”,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简易案件1159件,减轻当事人负担。加强司法救助。市中级法院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63.87万元,为24名刑事被害人和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救助金38.15万元。二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巡回审判。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在社区、村组、企业、学校等现场开庭392场次。坚持调解优先。民事案件调撤率59.73%,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市中级法院为刑事被害方兑付赔偿款387万元;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以及乡村组织的沟通联系,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将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和诉前。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畅通“诉”的入口,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和申诉权利,审结此类案件69件,对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29件;全市法院均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有21人次由此向最高法院表达诉求,减轻上访负担。依法畅通“访”的出口,做好法律解释,对缠访闹访行为“零容忍”,不以牺牲法律为代价,依法给予制裁。岳阳市涉诉信访工作仍居全省法院前列,《人民法院报》以“岳阳:化解信访积案‘神奇药方’”为题推介市中级法院做法。三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到社区、街道、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7次,举办法制讲座143场,赠送法律书籍375册;在“6·26”国际禁毒日前,组织200多名法学院学生旁听“零口供”运毒案庭审,当庭质证、认证,反响很好。设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促进未成年犯帮教工作的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为其重归社会后入学、就业提供平等竞争机会。市中级法院成立审判监督第二庭,加强减刑假释工作,改听证办理为开庭审理,改监内公示为网上公示,邀请人民陪审员和特邀监督员全程参与,裁定减刑假释2996人,不予减刑1人,准予监狱撤回7人减刑意见;与社区矫正机构无缝对接,对6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假释罪犯和7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经消失的罪犯裁定收监执行;对汨罗市勇救落水儿童的社区矫正人员吴某,在当地开庭后当庭宣判减去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湖南卫视等媒体予以报道。

 

【监督管理】 2014年,市中级法院一是完善审判管理。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文书评选和庭审评议等“三评”活动,重点评查576案评选出23份优秀裁判文书和10场优秀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市中级法院15个合议庭的庭审一审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全省最低。利用数字法院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审判流程动态信息,定期通报,严格审限,立案变更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实际执行率等均居全省法院前列。编辑完成《审判管理工作手册》。启动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改造审委会会议室和多功能会议室。全市共建设科技法庭10个,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升级远程提审系统,实现远程提审、质证和开庭的高清化。二是深化司法公开。全市90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7747案,参审人数10070人次。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3次,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群众、学生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在岳阳电视台开设“法官说法”栏目,播放7期。通过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直播案件庭审60场、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7119份。岳阳法院网年度发布率、点击率分别居全国中院网站第四和第六位,均居全省各中院网站首位。市中级法院和汨罗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公开内容规范化。科学界定公开与不公开、依职权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对当事人公开和对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由湖南卫视等媒体组成的“司法公开三湘行”采访团采访报道市中级法院和华容县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情况。三是认真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接受省人大内司委对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考察,向市人大内司委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寄送《汇报专刊》4期共38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走访部分代表、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办理市人大批转信件34件、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3件以及代表、委员来信28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召开“两院”联席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高度重视律协和律师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新聘知名网友为特邀监督员,邀请监督员到院参观、座谈,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安排专人搜集、阅评网络舆情,编发《岳法舆情》52期,公开回复网民意见39条,做到与舆论良性互动。

(本栏撰稿 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