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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本室 日期:2020-12-03 11:15

【《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 2019年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共分五章四十一条,适用于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及相关活动。明确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机构与职责、规划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该《条例》填补岳阳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的空白,推动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深入。该《条例》2018年9月27日岳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3月1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东洞庭湖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法制轨道。

 

【东洞庭湖生态保护】 2019年,岳阳市对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组织开展21处遥感疑似问题现场核查,相关问题处理、整改情况及核查结果实时上传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监督行动,对生态环境部指出的60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开展2次现场核查。全面整改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督促保护区范围内县、市、区按要求整改养猪污水直排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完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养殖场77家(养猪场53家)整治(整改9家,退养68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全面清除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鱼设施。整改“四类”聚焦问题,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对整改不到位的68处“四类”聚焦问题和新增的5处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促相关属地政府对汨罗市白塘镇非法洗沙场、君山区违规石料、砂石堆场等问题按督办令要求完成整改。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对“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的711处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中涉及保护区281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理相关销号手续。以野外巡护巡查为重点,加大巡护巡查力度,每月联合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2次以上野外集中巡护巡查和专项行动,及时查处非法猎捕及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违法行为。销毁地笼王20多个,天网7条,救护野生鸟类50多只,查处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案件1起。加强大、小西湖及丁字堤生境工程生态矮围管理,设立告示牌,公示举报电话,加强常规巡护和夜间巡护,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对非法捕捞活动开展集中打击,修复水毁堤坝2处,清理、劝阻垂钓人员800多人,清理地笼王、虾笼50多条,滞留船只10多条,收缴电瓶1个、非法捕捞船只1条、三轮摩托车1辆,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联合海事、砂管、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多次集中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执法公务船20条次,扣留私搭简易浮台200多个,拖离、拆解水上非法垂钓平台21个,取缔各类非法载客船只35条,清除非法拆解船只设备5台套,查处非法洗砂船2艘,清除迷魂阵20多处3000多米,放生鱼类400多公斤,劝离疏散水上垂钓人员1万多人,清理湖岸垃圾1吨多。

 

【东洞庭湖湿地科研宣教】 2019年,岳阳市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节庆日,开展东洞庭湖湿地宣传教育,组织宣传人员300多人,出动宣传车6辆次、制作条幅40条、旗帜24面、资料1.5万份、《保护条例》1500份,对保护区周边社区、湖区、学校等不同社会群体进行宣传,受宣教人数6000多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绿色时报》、湖南电视台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对接,在各大新闻媒体报道次数110多次,其中,被中央级媒体报道19次,省级媒体报道42次。开设生态课堂,与沿湖10所学校建立生态教育伙伴关系,在钱粮湖中学建立“自然学校”,与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联合组织实施夏令营等活动,传播洞庭湖以及洞庭湖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研学,编撰乡土教材《八百里洞庭我的家》,被纳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系列丛书”出版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至年底,监测到越冬水鸟7目12科58种24.06万只,其中,东洞庭湖保护区52种19.15万只,占总数量79.58%。记录到麋鹿103头,其中,红旗湖区域28头,注滋河区域75头,新生幼体9头。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救护鸟类16种,放飞16只。开展科研合作。与蒙古国东方省保护区管理局、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部冻土区生物问题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部水和生态问题研究所、蒙古国鸟类中心分别签署《中、俄、蒙鹤类、鴴鹬类和水鸟保护共同体合作备忘录》。

(陈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