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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来源:本室 日期:2020-12-03 03:42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9年1月8—11日,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岳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岳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岳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岳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的决议》《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补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决定设立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选举市八届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9年1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接收代表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设立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岳阳市第八届人大代表黄拥军、孙柏青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表决通过《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岳阳市第八届人大代表黄拥军、孙柏青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3月28—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洪伯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5月23—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审议《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稳增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全域旅游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治安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规范村民建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6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修改)》(城陵矶高速公路项目占用芭蕉湖一级保护水体)的议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修改)》的决定。

7月30—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岳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林彰良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9月26—27日,市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修改)》(G353项目占用一级保护山体)的议案,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市商务粮食局外贸进出口、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市水利局河(湖)长制、市人社局基本养老保险、市卫健委妇幼保健工作,审议《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开展房屋产权发证工作专题询问,表决通过《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修改)〉(G353项目占用一级保护山体)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事项。

11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听取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调查组评议调查报告,并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

11月28—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管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被审计单位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

12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接收代表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接受刘和生辞去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瑰曙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会议补选王一鸥、李爱武、张亦贤为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会议还表决其他有关人事事项。



2019年8月29日,省委副书记乌兰到岳阳市平江县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19次,在审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内容的基础上,还讨论通过《岳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审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方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分工方案》《关于加强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房屋产权发证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听取2018年“双联”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大”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城建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民族宗教工作的报告、2019年度8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19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细化审查情况、乡镇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岳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 2019年12月12日,岳阳市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向伟雄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岳斌、彭先政、陈光荣、李永丰,秘书长骆岳梨,老同志刘泗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参加。会上,向伟雄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以及全国、湖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履职、发挥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创新履职、探索岳阳实践特色,一批有成效、有特色、有影响的岳阳人大工作品牌正在形成,打造人大工作的“岳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