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

来源:本室 日期:2020-12-04 09:46

【概况】 2019年,岳阳市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明确改革后的机构编制。经市委同意,制定《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岳阳市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厘清权力边界。优化派驻监督格局。印发《关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设置及监督单位调整的通知》,在保持26个派驻机构数量、人员编制和职数不变的基础上,对26个派驻机构名称和驻在(监督)单位进行调整,其中综合派驻21家、单独派驻5家,并相应调整明确有关干部职务名称,全市79家正处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编办印发《关于岳阳市监察委员会向特定区域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方案》。明确市监委向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南湖新区等特定区域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赋予这些特定区域的监察权,实现监察全覆盖。

(姜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