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来源:本室 日期:2023-05-15 02:53
【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2021年,市纪委监委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严肃查处工作不到位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处理处分501人,推动疫情防控责任落地落实。
【纪检监察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市纪委监委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干警1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人。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2021年,市纪委监委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通过全面排查、专项督查和随机核查,发现问题线索4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追缴资金784.37万元。开展“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动解决问题67个。开展社保基金和“清廉医保”专项检查,立案1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追缴资金4665万元,守护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加强对医保、卫健、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压实主体责任,深化行业治理,相关职能部门排查问题线索529件,追缴资金8448.42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1年,市纪委监委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在全国首创研发公共资源专责监督系统,梳理规范权力事项,归集比对数据信息,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1年,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林彰良担任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4月,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整成立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与市纪委监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办合署办公,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承担两办日常工作。至年底,岳阳市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采取组织措施74人,追责问责38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市监委被评为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市监委“6·18”专案组被评为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洞庭清波”专项行动】2021年,市纪委监委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禁捕退捕等10个领域突出环保问题。针对市中心城区调蓄池项目、截污管网等重点环保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地调研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开展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城区水环境治理、欧美黑杨清理等专项监督,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发现问题103个,下发交办督办函51份,集中约谈2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查处环保领域问题30件,追责问责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以实际行动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
【换届纪律监督检查】2021年,市纪委监委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开展巡回督查、专项检查和现场督导,落实纪律教育从严、全程监督从严、廉政把关从严、执纪问责从严,确保市县乡三级换届风清气正。全市出具党风廉政意见3870人次,对39人次提出否决、暂缓意见。全市1820个村(社区)“两委”班子、102个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市县两级党委换届实现大会、全会、纪委全会选举“三个百分之百”,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所有组织提名人选全部满票当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1年,市纪委监委严肃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按照省纪委“十严禁”规定要求,严查顶风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始终从严、一严到底的信号。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重点查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公款吃喝案、市口岸办套取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案等,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