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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周玉旧居遗址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7-25 12:00

裴周玉旧居遗址位于平江县龙门镇枫树下村,

裴周玉(1912—2015),1926年参加儿童团。1927年参加了秋收暴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参加龙门秋收起义,1930年参加红军,1931年由共青团转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三军团第37团排长、师保卫局干事、补充师特派员。193410月参加长征,任中央教导师特派员,负责保卫工作,长征初期在部队最后负责收容队。参加了突围战役、遵义战役和抢渡金沙江的战斗。到陕北后,任红28军特派员。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120师代理保卫部长及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副局长、第8纵队政治部主任、军政治部主任、绥远军区政治部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任69军政委、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乌鲁木齐军区副政委,新疆军区副政委兼生产建设兵团政委,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及兵团党委书记,解放军装甲兵顾问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共八大列席代表,九大、十大代表,中共九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著有《绥远方式的胜》、《刘志丹同志牺牲时的实记》、《裴周玉回忆录》。

旧居因年久失修,已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