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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故居遗址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7-25 12:00
李元故居遗址位于平江县嘉义镇五星村。
李元(1917—2011),1937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任湘鄂赣游击支队第1大队军事教员、排长,新四军第1支队1团连长、营长,新四军第7师政治部教育科科长,巢北支队参谋长,独立团代理团长,新四军第2师6旅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经历皖南事变。解放战争时期,任苏北军区第五军分区副参谋长,华中野战军第12纵队副参谋长。27军成立后,调任27军副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27军军参谋长,第22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参谋长,总后勤部副部长。1950年组织27军在杭州湾进行解放台湾的渡海登陆演习。同年入朝作战,任志愿军27军参谋长。获朝鲜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两枚。回国后,历任27军副军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1960年毕业于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后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75年任总后勤部副部长。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时,李元分管总后司令部和军交部的工作,参与作战,担任后勤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组织工作。1985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曾荣获八一奖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11年1月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故居已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