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土地革命战争前期(1928——1931)中共湖南省委 对湘鄂赣边特委的领导作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5-04 12:00
一、加强对中共湘鄂赣边特委党组织的建设
(一)恢复组建中共湘鄂赣特委机构。
大革命失败后,白色恐怖笼罩湘鄂赣边区,许多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惨遭屠杀。为了加强对湘鄂赣边“三省割据局面之建设”,中央决定在岳阳建立中共湘鄂赣边特委(以下简称特委),派湖北省委书记郭亮任特委书记,辖岳阳、平江、浏阳、临湘、蒲圻、咸宁、崇阳、通山(通城)、嘉鱼、铜鼓、修水12县,属湖北省委领导。1928年3月10日,中共中央考虑到“湘鄂赣边特委因为要指导三省边界各县及武长路工作” [① 《中央致湘、鄂、赣三省省委信》]①将特委改属中共湖南省委(以下简称省委)领导。3月27日,郭亮被捕,特委机关遭破坏。
1928年6月下旬,省委派滕代远为特委书记赴边界恢复特委机构。7月中旬,滕代远经浏阳到达平江县城,与驻扎在这里的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五师第一团团部书记官、地下党负责人邓萍接上了关系,并于7月22日,与彭德怀等领导了平江起义,创建了红五军,在转战湘鄂赣边中,与各县党组织接上关系。9月17日,滕代远主持在江西铜鼓幽居召开了平、浏、修、铜、武5县党组织负责人和红五军党委联系会议,正式恢复和组建了中共湘鄂赣边特委。滕代远、彭德怀、李宗白、邱训民、王首道5人为特委常委,滕代远任书记。
随后,各地党组织不断恢复和发展,到1929年4月,边区的平、浏、修、铜、万(载)、阳(新)、大(治)等县相继建立了县委或临时县委,已有区委50个,党员2万余人。4月12日,根据省委指示,在平江、东乡八区召开特委扩大会议,将中共湘鄂赣特委改为中共湘鄂赣边境特委。省委对这次会议极为重视,派巡视员石青、袁国平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了特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以王首道、李宗白、袁国平、张启龙、黄公略、邓湘君等6人为特委常委,王首道为书记,边区党的机构更加健全。
1930年初,边区党的机构几经变动。1月13日,省委作出“取消湘鄂赣特委组织,边境各县由省委直接指挥”的决定。事实上,省委不可能直接指挥各县,特委机关仍在坚持工作。8月,特委分为湘东、湘北两个特委,不久又成立赣北特委。10月,由于敌人围剿平浏苏区,省委遭破坏。为适应各地党部之间的联系,12月底在平江成立“中共湘委办事处”,代表省委领导边区党政群全面工作,湘鄂赣边特委成员便和办事处成员紧密结合,领导着边区的革命斗争。
1931年3月,中央巡视员滕代远到湘鄂赣边区,在修水上杉主持召开边区负责人会议,决定撤销中共湘委办事处,成立中共湘鄂赣边特区委员会。并将原先独立发展的湖北鄂东、鄂南地区,除江北的黄梅、广济、蕲春、浠水4县以外,其余全部划归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管辖。湘鄂赣边特区委工作了3个月后,其红色区域已近30个县,特区委下辖20余个县委或相当于县委的党的领导机关,4万以上党员,呈现一派蓬勃兴旺景象。同年7月,中共湘鄂赣边特区委在浏阳楚东山召开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共湘鄂赣省委,属苏区中央局领导。此后,湖南省委与湘鄂赣边区党组织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再存在。
(二)整顿党的队伍,纠正盲动主义等错误倾向。
省委接管特委后,对特委党的建设十分重视。1928年春夏,夏尺冰、蒋长卿受省委派遣到特委巡视党的工作。这时湘赣边平、浏、修、铜等县红色割据局面迅速形成, “大多数同志廉洁、勇敢、耐劳”、“阶级认识非常深刻”,但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发展过快、过滥。如“因环境公开,群众大半不愿加入工会、农会,而愿入党,故党员发展堪大。”“党与群众的组织混在一起,登记户口式的所谓党员,仅平江一县便有七万人以上,浏阳一万七千以上”[② 《傅秋涛关于湘鄂赣边苏维埃情况的报告》,载《平江革命历史文献集》P35]②,“修水县在四个月的中间,就发展到万多党员”[③⑤ 夏尺冰《关于平铜农村党的概况的报告》,1928年9月5日]③,“铜鼓的一、二、三区及平江的南乡,所有群众都是党员”,由于“滥收党员的缘故”[④ 滕代远《平江起义前后平修铜的革命斗争》1929年1月]④使“党的组织不健全”、“没有党的支部生活”、“没有健全的地方党部”,因而对党员“缺乏鼓动和宣传教育”,“党员政治理论水平线一般的低落”[]⑤;二是盲动主义存在较严重。如军事上不顾敌强我弱,采取硬打死守的做法;错误理解布尔什维克化的口号,在白色区域很严重的犯了大烧大杀大劫的盲动主义;在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的口号下,侵犯了中农利益;在革命队伍内部也发生了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过火斗争,特别是平、铜有十二条杀的纪律等。
针对边区党组织存在的问题,1929年8月,省委通过《关于湘鄂赣边境目前工作决议案》,提出了党的改造及其任务。省委指示边特委组织平、修、铜等县对党组织进行初步整顿,通过党员重新登记,清除了许多不合格党员,党员人数虽然比原来减少,但质量比原来强多了。到1929年上半年,仅平、浏、修、铜四县有15000人左右。特委还举办了各种训练班,发行了红色刊物,并在斗争中抓紧干部教育,使党员的素质和斗争能力均有显著提高。
对边区党内盲动主义等错误倾向,夏迟冰在1928年9月向湖南省委《关于平、铜农村党的概况的报告》中疾呼:“希望各同志引为自身宝贵的教训,应以平铜农村党各种形形色色的不正确的倾向和工作路线(作)坚决的奋斗”。1929年8月,省委在《关于湘鄂赣边境目前工作决议案》指出:“边境各县特别的是平江过去的大烧大杀。确实是走到盲动主义的路上,相反的结果与群众日益脱离。虽然省委巡视员的纠正,现尚有些残余,应努力肃清”。“执行纪律切不可用机关式惩罚主义,军阀野蛮的屠杀办法,我们须用训练式的惩戒。使之由政治上组织上得到悔改。甘心悦服的接受党的惩戒”。特委在1929年“九·二”扩大会议上和实际工作中,对盲动主义不断地进行了清除。同年11月,省委派巡视员蒋长卿同王首道、袁国平一起,在平江查处了“梁案”,责成杀害梁振庭父子的3名党员作了严肃处理,还在边区发了一份关于“梁案”的《告同志书》,使广大党员干部和革命群众的认识有所提高。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上清除了盲动主义的影响,纠正了杀的纪律。在省委的领导下,边境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在军事上指导开展武装斗争和加强红军建设
(一)指导开展武装斗争
省委对特委在军事斗争方面的领导是从1928年6月派滕代远到边界恢复特委开始的。当时,省委指出:“驻防平江城的国民党独立第五师第一团团部有党的组织,党的负责人是团部的候差副官邓萍,团长彭德怀也是党员,如果情况需要,可以组织暴动,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以便与井冈山的红四军相配合”。[① 滕代远《平江起义前后》,载《红旗飘飘》第19卷232页]①7月17日,滕代远到达平江的第二天就接到省委的密信,告之南华特委机关破毙。与此同时,彭德怀亦截获独立五师师部缉拿黄公略等人并予枪决的密电,彭德怀、滕代远等商议后,认为情况严重,来不及请示省委,决定7月22日在平江起义。平江起义虽未与省委直接联系上,但总的原则和要求与省委的指示是一致的。
平江起义胜利后,省委指示特委和红四军“进攻萍、安,与平、浏取得联系。醴陵游击队速返醴游击,与浏、平取得联系,发动醴陵的暴动。”以便与红五军配合,互相支援。另一方面,省委又致信边区党组织赞扬平江暴动,并以省委名义批准成立红五军及领导成员,指示“军队应向萍醴一带发展,以与四军朱、毛相联结。”1928年8月中旬,红五军第一次上井冈山失利。10月,红五军和地方游击队合编为5个纵队。一、二、三纵队由黄公略统一指挥,留在湘鄂赣边区活动。四、五纵队和军部直属队按省委指示,在彭德怀、滕代远率领下于12月11日到达井冈山,与朱、毛会师。
在省委的领导下,边境红军队伍不断壮大。1929年,“九二”扩大会议后,平、浏、修、铜、万等县游击队编为湘鄂赣独立团(后发展为独立师)。1930年上半年,湘鄂赣特委和所辖各县利用蒋冯阎军阀混战正在酝酿的有利时机,组织军民开展了“年关斗争”、“三一八武装大示威”和“红五月暴动”,使边境地区进入全盛时期。1930年10月至1931年7月,湘鄂赣独立师参加第一次打长沙回边区后,省委指示,将平、浏、修、铜、岳各县一部分赤卫队,编为红十六军,随后又组建了独立一、二、三师,配合红十六军取得了粉碎敌人一、二、三次“围剿”斗争的胜利。经过一年的战斗,增加长短枪3500余支,边区武装力量得到壮大。
(二)加强红军建设
为加强对边境的红军建设,省委曾作过多次指示,1929年8月3日,省委《关于湘鄂赣边境目前工作决议案》中,对红军的任务、成分、作战方式和红军中的党的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决议案指出红军的任务是“消灭豪绅地主阶级的统治权,帮助群众发展斗争,保障和扩大苏维埃区域”;红军的成分是“多找工农群众加入,使边境的红军成为工农最可靠的武装”;红军的作战方式是“红军在敌人严格(重)进攻的时候,作战的方式还是可采用‘化整为零’的计划,到乡村分散游击。除此之外,有时候可以集中一部分部队到非割据区域游击,一方面于经济上可得相当的补助,另一方面可发动非割据地群众的斗争”;红军中党的工作是“红军内积极的觉悟的勇敢的分子吸收到党里来,以巩固党的基础”将“红军的党应特别注意小组会议,至少须每周一次,会议时须将党的路线及各种决议和通告,多多讨论,以提高兵士中党员理论的武装”,“须特别注意党的秘密工作”等等。这些指示,对提高湘鄂赣边界红军的政治、思想、军事素质,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指导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和开展土地革命
(一)指导建立边区苏维埃政权
在湖南省委的领导下,1928年7月24日,也就是平江起义第二天,平江县建立了边区第一个县苏维埃政权。不久,省委认为边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条件已成熟,及时指示边区党组织“应毫不顾惜的解除豪绅的武装,杀豪绅,实行土地的分配与苏维埃的建立”[① 《中共平江省委致平江特委通告》,1928年]①,并于1928年8月28日发布《平江第一号通告》,通告提出了对于建立苏维埃等的纲要,平江县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特委帮助浏阳、修水、铜鼓等县相继建立县苏维埃政府,其他县也陆续建立了不少区、乡苏维埃基层政权组织。1929年4月成立了湘鄂赣边暴动委员会(后改名为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它是边区统一领导革命斗争的第一个政权组织。
为扶植新生的红色政权,发挥其职能作用,把各级苏维埃根植于群众信仰之中,省委在1928年8月3日《关于湘鄂赣边境目前工作决议案》中,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要意义,苏维埃与党的关系、苏维埃改造的任务等都作了明确指示。如“苏维埃政权的主人是农民”,“党绝对不能命令他、包办他,党员经过党团以起核心和领导作用”、“一切委员都要由群众会议产生出来,实行民主化”等等。党中央收到省委的这个决议案后,于9月5日在《给湖南省委指示信》中,更详细地阐明了苏维埃区域的任务。并着重指出:苏维埃要掌握一切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权力;应尽量吸收非党的群众参加;要努力扩大苏维埃区域等,这些指示,对湘鄂赣边区各级苏维埃政权建设起了很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当时平、浏党组织存在包办苏维埃政权一切事务的问题,铜鼓县委对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则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对此省委于1929年12月30日《给湘鄂赣特委信》中加以指示,并指出对这种错误立即纠正。到1931年,湘鄂赣边区有二十余县的苏维埃政权。
(二)指导开展土地革命
为改变湘鄂赣边区的土地高度集中在土豪劣绅手中,农民备受残酷剥削和压迫的状况,在平江起义胜利后,省委根据“八七”会议精神,立即指示边区党组织“实行土地的分配与苏维埃的建立”。1927年8月,平江县委发出《平江第一号通告》,列举了“关于没收土地”的十项政策。从1928年秋至1933年,湘鄂赣边区土地革命经历了没收一切土地,试行共耕制和分耕制;没收地主土地和公田,按人口平均进行分配;重新分配土地,“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强调反富农斗争,改土地为苏维埃所有为农民所有;查田运动等四个阶段。在省委领导时期,边区的土地改革经历了前两个阶段。
1928年上半年,平江等地曾提出“拔界毁塍”“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主张,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开始试行共耕制和分耕制。由于受农民觉悟程度和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共耕制”常遭敌人骚扰难以实行,“分耕制”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既危及了自耕农的利益,又引起农民苦乐不均的思想情绪,造成两种方法难以行通。1929年春耕时节,边特委采取了“春耕制”形式,即自耕农土地仍归自耕农种;地主租给佃农的土地仍归佃农耕作;没收反革命分子的土地及公共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作。特委在少数地方试行的这些办法,虽不完美,但为全面铺开土地革命提供了很重要的经验教训。
1929年4月,省委巡视员夏尺冰到边区检查工作时,向省委汇报了边区土地革命开展的情况。8月,省委在《关于湘鄂赣边境目前工作决议案》中指示,应注意“团结自耕农、中农和少数富农”的政策;强调土地革命的口号,“只提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农民,而不提出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对于富农问题,“亦应吸收到革命的四周,使他们同情土地革命,对于富农,如果已经反对雇农、贫农的利益,绝不因联络富农的政策而让步,绝对应拥护雇农、贫农的利益而向富农作斗争”。在分配土地的办法上,“听苏维埃组织土地委员会斟酌行之,不必呆板拘用一个办法。”
省委的这些指示,既加强了对边区土地革命的领导,又给予了特委自主权。1929年10月,特委以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名义发布《革命政纲》;1930年2月,边特委向各级党组织发出第二十九号通告。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在平、浏、修、铜、万等苏区广大农村开展起来。数以百计的人口分得了土地。1930年初修水县有39个组3万农户分得了土地。3月,平江县除南江桥等少数地方外,其余地方都进行了土地革命,上半年浏阳在占全县四分之三的苏区开展了土地革命,这年底,阳新有50万人分得土地。1930年,边区土地革命的全面开展,使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进入了全盛时期。
此外,省委在对边区的工人运动、群众运动、群团组织、经济工作、文教卫生等方面,都作了许多具体指导。
当然,湖南省委在对湘鄂赣边区的三年领导时期,虽说在策略和暴动上曾存在某些“左”的倾向,也导致了某些挫折和错误的发生,但瑕不掩瑜,主流是好的。不可否认,它对边区特委组织的正确领导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巩固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领导作用。
(2013年11月《第二届湘鄂赣苏区论坛论文选》
秦小燕 肖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