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颐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20 12:00
颜颐寿(生卒年不详),字天和,号梅田,巴陵县人。明弘治三年(1490)中进士,先后任河北宝坻县、河南淇县知县。任职期间,百业兴旺,百姓安居乐业。
正德十四年(1519),奉命参与平定副使胡世宁等谋反,升为刑部侍郎,后升南京礼、户二部尚书。当时的南京是明成祖迁都北京后的留都,所设机构、官职与京都相同,而实际权力则不同。颜颐寿任户部尚书后,武宗皇帝南巡弥久,出现南方诸道粮食紧张,人心不安的问题。颜颐寿上奏“留诸道岁漕数十万担”,缓解当时南方百姓吃粮难的困难,安定了人心。此后,他调任北都御史,“考核庶官,人服其公”。嘉靖年间,调任刑部尚书,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从未发生冤假错案。后李福达狱起,他“受诏鞫问”,未按皇帝的旨意判处,被革职下狱,不久病逝。隆庆三年(1569),朝廷为其平反,追复官爵,加封太子少保,谥“荣襄”,按尚书礼遇赐葬其家乡巴陵南湖之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