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来源:本室 日期:2022-01-11 04:06
【概况】 2020年,岳阳市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对象18.46万人,累计发放救助金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6.21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6160.4万元。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2张,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0%,节地生态安葬率68%,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为100%和95%,慈善超市90家,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儿童之家实现村(居)全覆盖。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社会救助】 2020年,市民政局制定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实施办法,建成市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工作试点,开展大规模核查排查和主动施救工作,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至年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对象18.46万人,累计发放救助金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6.21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6160.4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144.66万人次,累计发放补贴6332.8万元。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3元。全市城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74.92%,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50.6%,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再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摸底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分散供养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
【基层民主建设】 2020年,市民政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村(社区)修订完善情况和登记备案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定位,减轻村(居)委会行政负担,增强自治功能,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供制度支撑。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规范社区活动场所挂牌,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下沉便民服务事项集中在社区工作站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三会三制”建设,促进村(居)自治、法治、德治整合发展,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广大居民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评。
【社会组织管理】 2020年,岳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128家,建有正式党支部13个,功能性支部44个,指派党建指导员20名,组织覆盖和机构覆盖实现两个百分之百。所属支部阵地建设全部达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依托社会组织大讲堂,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活动16次,为社会组织集中讲党课两次,市本级三分之二的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加入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防范“精神传销”纳入防范内容。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党建入章程”工作,解决部分社会组织党支部阵地建设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建立支部书记补贴制度,为直属正式党支部书记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工作津贴。深化“牵手行动”,提倡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党员担任,推进社会组织书记进理事会。推进“我是共产党员”实践活动,在社会组织中的优秀骨干中发展新党员7名。
【民政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市民政局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点包片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对口联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及“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至年底,累计开展临时救助和走访慰问7.77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086万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4171万元。发挥“三社联动”制度优势,动员331家社会组织累计捐款捐物3998万元,动员6万名社区工作者、社工和志愿者参与抗疫。
【民政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市民政局履行民政兜底职能,建立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提高兜底保障标准,推动老区扶贫、驻村扶贫,及时整改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突出问题。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对象18.46万人,累计发放救助金8亿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解决“三保障”问题3333个。兜实6.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7.7万名困难群众收入保持在国家贫困线上。
(吴 伟)